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在我会会员服务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正确性、一致性,避免因事务所信息不正确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现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通知如下:
一、请各事务所更换地址、电话或相关信息后一个月内向协会提交邮件格式信息变更申请,若事务所未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如《深圳注册会计师》刊物寄送等),协会将停止该所所有业务的正常办理直至信息变更正确。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指南
1、发送变更邮件以及所需材料至邮箱szzx@szicpa.org
邮件名称:[事务所变更备案]事务所名称+变更内容(合伙人,地址,名称等信息)。
示例:[事务所变更备案]XX事务所变更合伙人
材料及附件:
a) 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或照片
b) 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c) 财委出具的变更备案确认书(合伙人变更)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
d)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事项表(附件一)。
e)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
2、登陆会员服务中心(大数据系统)修改事务所基本信息
咨询电话 83515412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