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告 >通知公告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18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23 11:15:43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18]99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帮助我市注册会计师执行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新要求,深入了解与学习会计准则的新变化,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深注协秘字[2018]42文)的工作计划,我会特别邀请了财政部会计司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起草、制定的专家授课,定9月8至10日举办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师资及方式

 

 

时间

 

 

98             

周六上午9:00-12:00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朱琳

98       

六下午2:00-5:00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高大平

99       

周日上午9:00-12:00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高大平

99       

周日下午2:00-5:00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戎越

910      

周一上午9:00-12:00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戎越

签到时间98上午8:30-9:00;

培训方式9月8-10日两天半全脱产集中培训,现场考勤。

二、参加对象与人数

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优先)或高级经理,以200人为限。 

、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深圳市五洲宾馆深圳厅(A座2楼

培训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6001号,酒店总机:82938000

、报名方式

     请于96日前登录我会官网首页会员服务中心报名,是否报名成功,以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并接收到报名成功短信息为准

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的人员9月8日上午8:30-9:00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成功短信息到培训点报到并可领取会徽,已有会徽的注册会计师请佩戴出席     

2.一经报名不得缺席,除特殊情况以外,如需请假,以事务所名义9月6日前上报请假证明到协会考试培训部备案

3.参加我会续教育课程,可算相应学时。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考试培训 女士  

联系电话:8351541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8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