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深圳市纪委关于加强行业诚信监管的有关指示以及行业廉洁自律委员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守则》的要求,经第六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会已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启用大数据系统“电子报告中心模块”。为满足政府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单位对事务所以往年度出具审计报告防伪要求。现将报备以往年度报告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名签字注师均还在所内,直接按照现有的备案流程对以往年度的报告进行备案。
二、其中一名或两名注师已经转所转非,发送补备案申请书扫描件至tsjb@szicpa.org邮箱。协会将会统一以邮箱方式通知可以进行补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转所转非注师补备案周期为3个工作日。
(二)转所转非注师补备案期间不可以在现阶段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备案。
(三)转所转非注师补备案结束后方可在现在所在的事务所进行备案。
(四)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单独联系叶老师,电话83515412
附件:注师补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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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