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注协秘字[2018]12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申报注册会计师注册的申请收悉。经形式审核,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注册委员会同意,刘益伟等2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任职条件,同意他们在其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业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以下11人注册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刘益伟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邹晨希 曾 竹
深圳惠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小花
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康 璐
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战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林 珂
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吕传亮 曹 芳 张庆华 谢 佳
二、 同意以下1人重新注册
深圳邦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彭茂竹
三、 同意以下 12名非执业会员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卢 飞
深圳立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培新
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廖祖荣 张红洋 陈建平 黎志国 胡金宏
肖艳云 谭彩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周 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朱理理
深圳广诚会计师事务所
齐桂伏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