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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刘益伟等2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14 15:00:12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18]124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申报注册会计师注册的申请收悉。经形式审核,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注册委员会同意刘益伟等2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任职条件,同意他们在其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业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以下11人注册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刘益伟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邹晨希    

深圳惠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小花

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战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吕传亮      张庆华    

二、 同意以下1人重新注册

深圳邦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彭茂竹

三、 同意以下 12名非执业会员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立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培新

 

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廖祖荣  张红洋  陈建平  黎志国  胡金宏  

肖艳云  谭彩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朱理理

深圳广诚会计师事务所

齐桂伏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