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注协秘字[2018] 5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余正喜等12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现批复如下:
1. 余正喜从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 王亚菲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入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3. 赵敏从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转入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4. 刘国秀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入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5. 李洁从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任蕾桦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入深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罗时东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入深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曾祥云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入深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方鹏翔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10. 谢桂芳从珠海市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入深圳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1. 任小雁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 李波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转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