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商请核查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和高企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有关情况的函》的要求,我会为市科创委提供2018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备案数据,备案数据将作为企业获得市科创委研究开发资助的重要计算依据。经市科创委对会计师事务所在电子报告中心备案的数据进行核查,发现备案数据与审计报告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现就相关备案问题通知如下:
1、未备案的高新专项审计报告抓紧补备案。
2、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出具的2018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
3、对备案数据不全、有误的数据加紧时间提交退回修改申请(盖章),进行修改。
4、会计师事务所对备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备案数据与报告不一致,我会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局监督检查处。
5、复核修改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9日。
特此通知。
附件:注意事项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