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我会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本年度工作计划,2016年度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我市注册会计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在册的注册会计师。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课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利用因特网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提供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及相应后续支持服务。
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1月31日。
培训课程:执业会员培训学时为32学时,在相应的执业会员培训课程清单中任选;会员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站,深圳注协执业会员培训专区:http://szcpa.online.nai.edu.cn。会员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注册、学习、交流和考试,服务热线电话是:4000-630-318。
三、培训收费方式
免收注册会计师个人培训费。培训费由市注协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按培训人数统一支付。
四、结业方式和学时确认
执业会员学完规定学时的培训课程即可参加考试,考试仅提供3次机会,考试合格即获得培训课程相应的学时,可打印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作为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
五、注意事项
注册会计师参加我会组织的网络培训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必须由本人听课和参加考试,如发现造假,有意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并追究事务所责任,同时载入诚信档案。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