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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深圳市三八红旗手 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24 10:03:19   浏览次数:

深注会工字〔2016〕4号

 

各基层党组织、工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市妇联的部署,深圳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市级社会开展评选表彰2016年度深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深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参与深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为深圳建设民生幸福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4.原则上需获得区以上或本系统先进称号,对在深圳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外来女工可适当予以倾斜。

   5.深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深圳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 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巾帼文明岗”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影响广泛。

  3.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机结合,在同行业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为深圳民生幸福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4. 原则上需已获得区以上或本系统先进称号。

  5.深圳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评选安排

  (一)推荐阶段(2016年11至12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并适当结合社会推荐、个人自荐方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条件,按要求组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评选活动。申报时需提交推荐表格(附件1、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报计生、纪检和监察等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于2016年12月9日前报送注协党办(附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公示阶段(2017年1月):市妇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并在市妇联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表彰阶段(2017年3月):拟在2017年“三八”节期间对当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具体要求

  (一)突出基层,树立典型。要重点从第一线的普通工作者中推选敬业爱岗、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要积极挖掘、培养、树立新的先进典型,使评选表彰活动体现示范性和广泛性。三八红旗手中,必须至少有1名一线女职工。

   (二)彰显品牌,常抓常新。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总结宣传妇女工作、激励女性奋斗奉献、培养女性人才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各单位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在高新技术的研发、引进、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2)坚强面对各种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通过艰苦创业取得突出成绩或积极安置失业女性,成效显著的;(3)在参与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在参与社会建设中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郭礼璇,陈丽如;联系电话:83515427,83200774;

  电子邮箱:szzxhydw@126.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

 

  附件:

  1. 深圳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 深圳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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