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会函〔2015〕148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会计司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6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会计处。
联系人:叶汴,联系电话:83936835
传真:83948133,电子邮箱:yebian@szfb.gov.cn
2.关于就《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说明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