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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24 14:37:59

深注会党字〔2019〕12号


各基层党组织:

2019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纪念建党98周年,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使行业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财政局党组和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现将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确保工作开展质量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认真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工作,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高质量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步骤和方法

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对照党章、党规要求,检查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政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党员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矩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1.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教育,重点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和党章等规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2.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个共产党员应先自我评议,对照学习内容和党员标准,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3.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党员互评。本着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组进行。

4.通过座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并填写《民主测评表》。

5.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自评、民主评议、测评情况以及平时的表现,综合得出评议结论填入《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对应栏中,并加盖支部印章。有党总支的,总支应在支部评议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盖党总支印章。

三、评选表彰步骤和要求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推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处理不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行业党委、行业纪委等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及合伙人党员应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每个党员务必认真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在岗的党员不参加评选表彰活动。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握基本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把贯彻落实行业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评衡量的重点,综合比选,优中选优,真正把成绩显著、群众公认、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使评优工作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群众、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

(一)表彰项目、数额和推荐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计划表彰60名。党员人数在10名以下的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10名以上的,可推荐2名,但最多不超过在岗党员人数的3%(确有突出表现的可不受名额限制)。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计划表彰25名。每个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没有优秀的,不推荐。

3.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计划表彰15名。根据所在事务所工作实际,结合评选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没有优秀的,不推荐。

4.先进基层党组织:计划表彰8个。各基层党组织可对照评选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进行表彰。

(二)评选程序

1.推荐。

(1)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各基层党组织作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推荐。

(2)推荐先进个人的,要深入了解被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诚信执业和遵纪守法情况。要征求本单位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意见,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3)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须按照《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自评。

2.确定拟表彰对象。

(1)行业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对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对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审查,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2)党办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按照《考核评价细则》的标准对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单位进行考评。将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单位的名单在行业党建网站进行公示。综合基层党组织自评结果、党办考评结果和公示情况,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3.决定。

党办将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提交行业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表彰名单,以行业党委名义作出表彰决定。

4.表彰。

今年“七一”前后,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暨行业党委表彰大会,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各项要求,组织力、凝聚力强;模范履行职责职能,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特别是认真做好“三年行动计划”、“行业职业化建设年工作”、“头雁工程”、“双培工程”、“党建阵地建设”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党员群众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创造一流业绩。所在事务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近3年未因执业活动而受到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2.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本人近3年未因执业活动而受到过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

优秀共产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格按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发挥党员作用,在推动行业做大做强做优、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一心一意为民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

优秀党务工作者。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热爱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履行抓党建职责到位,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大力推动基层党建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党建新方法新途径,研究解决基层党建新情况新问题;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组织党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政治立场坚定,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有保障,在扎实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工作中表现突出。所在事务所发展较快,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等。

四、建档归存

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建档归存工作。在民主评议结束后,要把每个党员在民主评议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民主测评表》和《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7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情况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报行业党委办公室。有推荐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同时上报对应表格:《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推荐表》等纸质版本(注意保持表格原有格式,正反面打印,内容较多则另附A4纸)和电子文档一并报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如,郭礼璇;电话:83200774,83515427。

电子邮箱:szzxhydw@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10.docx




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