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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协关于转发广东省注协《关于组织参加华南税法高峰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8-22 15:52:32   浏览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国际竞争力,积极拓展大湾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空间,适应大湾区内跨境投资、跨境电商、跨境支付、跨境数字经济、跨境人才流动、跨境税收征管以及大湾区城市群建设等策略规划,更好地满足各优势行业和企业的财税法律需求,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法商研究院举办,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办的第二届华南税法高峰论坛将于2019年8月31日在广州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业务和城市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演进。

二、论坛时间和地点

论坛时间:2019 年 8 月 31 日(星期六)全天;

论坛地点: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清和厅(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 1039-1045 号);

报到时间:8 月 31 日上午 8:30-9:00。

三、论坛主要安排

(一)主旨演讲: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内跨境电商、跨境支付、跨境数字经济、跨境营商环境、跨境税务协调机制、跨境人才流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产业土地管理创新模式、重点产业扶持政策与税收优惠、创新推进大湾区税收管理、跨境法律合作和涉税法律服务等议题,邀请多名专家、学者进行主旨演讲。

(二)圆桌会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网络经济和跨境人才流动税收问题”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的房地产配套 发展规划与法律规制”两个主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圆桌对话。

四、参加人员

按照广东省注协80人的名额分配,深圳注协限报:15名执业会员。本次论坛参加人员有政府立法工作者企业家及法务总监、财务总监、税务总监等企业高管,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五、报名方式

请于8月25日登录我会官首页“会员服务中心”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论坛不收取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员一经报名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联系广东省注协

(三)参加我会续教育课程,可累计算相应学时

(四)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020-83063583,传真020-83063575

附件:广东省注协《关于组织参加华南税法高峰论坛的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