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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饶永等27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的批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8-02 12:32:28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12〕4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饶永等27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现批复如下:

饶永、梅月欣、侯立勋、刘仁芝、李海林、王磊、管盛春、刘涛、陈松波、朱文岳、范江群、吴保娅、赖玉珍、林卓彬、李泽浩、武丽波、李群英、郑宏权、丁海芳、任玮星、郑龙兴、暨朝满、李东安、孙忠英、闫靖、肖烈汗、徐艳莉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以上注册会计师自本文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所为单位到市注协会员服务部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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