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会〔2015〕1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市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备已于2015年3月25日开始。现将截至4月17日上午10点的事务所报备情况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进度
截至2015年4月17日上午10点,我市共有83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73家本土所、10家分所)提交了网上报备资料。其中,网上报备资料已通过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有38家(包括31家本土所、7家分所),已退回的有12家(包括11家本土所、1家分所),待审核的为33家(包括31家本土所、2家分所)。
其中,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民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衡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正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中瑞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高信华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博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华创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广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三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等13家事务所系一次性通过网上报备,特提出表扬。
二、报备注意事项
(一)根据我委《关于开展我市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备和执业证书更新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15〕7号,以下简称《通知》,网址链接为:http://www.szfb.gov.cn/ywpd/kjgl/kjss/tzgg/201503/t20150318_2828647.htm)规定,今年我市会计师事务所网上报备截止时间为5月8日,事务所网上报备地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事务所(含分所)遗失登录密码的,应当及时向我委书面申请重置,重置后的密码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二)各所将网上报备资料送审后,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网查看报备状态。
(三)网上报备状态显示“已报备”的,表示已通过审核,请按《通知》要求于2015年5月13至22日将相关书面材料和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证书原件送我委对外办事大厅6号窗口。报送的书面材料中需有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底新设立且无任何业务收入的会计师事务所除外)。
(四)网上报备状态显示“报备退回”的,表示提交的资料有误,请查看报备信息中的“退回原因”并尽快修改后再在网上提交。
(五)网上报备时,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注意各表下方的“填表注意事项”,还需注意的是:表1基本情况表中“出具审计(鉴证)报告数量(个)”除出具财务报表审计(包括与财务报表审计密切相关的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和其他审计业务报告数量外还包括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数量,不包括表3(收入明细表)补充资料中客户数量的其他业务服务户数;“缴税总额”不包括2014年事务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2015年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六)填写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时,补充资料中的相关数据也需填写。
(七)各所应注意是否已足额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即按不低于业务收入合计的5%计提),并在支出明细表中体现当年提取数。若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已提取但出现使用的情况,或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应在基本情况表备注栏中填写相应的说明。
(八)网上报备审核通过后还需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分所还需将报备资料交总所签字盖章,请还未进行网上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抓紧时间报备。
(九)逾期未报备的,我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不予换发执业许可证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