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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新冠肺炎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06 16:52:10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20]3号


为切实做好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复工复产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粤卫疾控函〔2020〕19号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市资产评估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和防控目标

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指引会计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正常开展相关业务,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防控重点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场所、从业人员、现场调查场所、员工宿舍、食堂等防控对象和场所。

、防控制度

(一)成立防控工作小组。会计师事务所应落实专人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实行“机构负责人”责任制,建立健全复工防疫工作机制,责任到位,分工到人,层层落实。在人员防疫防护、办公区域消毒、防疫物资保障、远程在线办公、外勤工作管理及防疫宣传教育等方面依照所属地区政府部门要求,统筹布控,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发生疫情后相关预案,全面落实机构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

(二)完善沟通对接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街道办、深圳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沟通联络渠道,相关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辖区街道办,并同时报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

(三)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报告本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发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随时报告,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致电“120”专线或就地联系医疗部门协助转移人员就诊和单位防疫消毒。

(四)实施封闭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区域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返深人员应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居家观察期满且无相关症状的情况下方可返岗。

(五)建立防疫工作应急预案。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并掌握《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中的《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冠肺炎预防控制指引》《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 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预防新冠肺炎口罩使用指引》等,认真学习深圳市及各区的防控新冠肺炎指引、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标准化手册等相关指引。提前研判掌握本机构疫情防控状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合理确定人员排班,做好口罩、测温设备、消毒酒精、洗手液、消杀药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和分配、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准备。

、物资配备

(一)备齐测温、消毒和防疫物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必需的防疫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做好口罩、消毒酒精、洗手液、消杀药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和分配、管理工作,保障员工防护用品。

(二)隔离场所准备。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场所、员工宿舍内安排相对独立且通风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间,并提前告知所在社区。不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辖区街道办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人员管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用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采取视频、手册、标语、黑板报、网络平台等形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健康保护、普法和心理疏导等知识舆论宣传工作。

(二)提前摸底,关口前移。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前对从业人员摸底调查,结合“i深圳”平台和“疫情查询助手”了解返回深圳务工人员近14天内行程,摸清员工有无到过疫情高发地,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等情况。对机构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

(三)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会计师事务所要设立健康管理员,负责收集机构员工健康状况,按规定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员工应严格按市政府要求,通过“i深圳”平台和“疫情查询助手”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无需留院观察者,应在用人单位设立的特别观察区/点观察,或在深有自住房的可进行居家医学隔离,直至症状消失。

(四)做好筛查登记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要对一切进入办公区域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询问并登记既往旅行史及接触史,每天至少3次测量机构从业人员体温。管理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自身防护。体温37.3℃以上或存在其它可疑症状者,不得进入:如是14 天内从疫情高发区来深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应致电120 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区来深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医院就诊。体温37.3℃以下,但从疫情高发区来深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应核查其解除医学观察的相关证明资料,经核实解除医学观察的,允许进入,未能提供有效材料证明解除医学观察的,拒绝进入,并联系当地社区工作站按照规定处置。

(五)科学安排员工排班。会计师事务所要合理安排员工上班时间,尽量减少接触。

1.上岗管理

1)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上岗方式,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等方式,减少外出作业。

2)鼓励员工远程办公,应尽量利用互联网、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聚集。

3)确需多人集中工作,可采取分批上岗方式,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人员密集程度确定上岗人员的比例和数量,具体上岗比例以上岗人员间距不小于1米为下限。

4)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分区,合理划分活动区域。

5)流动人员,随身携带出入登记表,记录本人进出各区域网格的名称、时间等信息,方便管理人员进行行动追踪。

6)保持安全距离,员工相互之间交流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2.会议管理

1)尽量减少集中开会次数,提倡采用电视、电话、视频会议。

2)确需当面开会时,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选择可开窗通风的会议室,并在会议期间持续开窗,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

3)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与会者须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

4)会议期间使用带盖水杯,若有外单位参会人员则使用瓶装水。

5)结束后场地、家具等须进行消毒。

3.日常管理

1)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检查应急装备情况,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2)发现人员有摘掉口罩、扎堆等情况,及时上前提醒、制止,引导员工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发现员工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及时引导员工到临时隔离区域,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六、生活管理

(一)员工就餐

1.无员工食堂的,应配合物业安排,统一在外卖取餐点错峰无接触取餐,实施员工分餐制。会计师事务所可提供加热器具,鼓励员工自带餐具和餐食。

2.具有员工食堂的,应当严格按照《深圳市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并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的使用餐盒、分散用餐。

3.保持良好的手部卫生,餐前、餐后洗手。

4.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原则上不能同桌就餐;如因空间有限无法满足一人一桌时,应在两个用餐位之间设立不低于45cm的物理隔板,严禁就餐期间和就餐前后未戴口罩时相互交谈。

5.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6.食堂供餐、用餐区域实施定期消毒。

(二)员工交通

1.鼓励员工自驾、骑车或步行上下班。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乘车全过程全员佩戴口罩。

2.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三)员工宿舍

1.指派专人对进出员工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禁止非宿舍人员入内,员工回宿舍后尽量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要有登记报备;员工在宿舍内需佩戴口罩,禁止随意串门、聚堆聊天。

2.宿舍要确保充分通风换气,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3.宿舍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控制人员密度;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到室外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吸烟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距离。

4.宿舍的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四)日常保洁

1.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及通风。保持办公区空气流通、环境及物品清洁,根据需要对员工工位、会议室、公共空间、档案室等设施及场所进行清洁,并对人员接触频繁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加强档案借阅登记管理,减少人员流动、避免接触传播。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规范严格洗手。

2.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应在公共区域单独配置手套和口罩用品专用回收箱,员工需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3.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转,保洁人员按清洁消毒时刻表进行清洁、消毒和记录。

4.定期对门把手、电梯间、楼梯扶手、卫生间等公用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毒。

5.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指引,养成勤洗手习惯,戴口罩前、摘口罩后要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如厕后盖上马桶盖再冲水。

6.保洁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戴乳胶手套和工作帽。

(五)防疫物资。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尽力做好口罩、测温计、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发放工作,定期排查防控物资库存量,提前做好采购。

(六)加强宣传引导。在办公室区域、员工宿舍等张贴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对返岗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要做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机构执业管理

(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与客户协商延迟现场调查核实工作。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公、在线视频会议,增加评估的灵活性。尽最大可能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服务与远程办公,在遵守准则、做好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对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的项目承接、客户沟通、资料收集、报告撰写及审核等工作,可采用包括电话、电子邮件、语音和视频工具、内部视频和电话会议平台等远程方式开展。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调整内控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建章建制的方式,以方便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审慎开展外勤工作。对于疫情缓和地区及本市具备开展现场工作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协商,充分了解外勤所在地疫情状况、当地防疫措施及客户的防控要求,知悉对接人员的健康情况,并制定现场应急预案。严控出差人数,做好往返途中乘坐交通工具的防护工作。加强项目团队现场防控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履行好现场防疫工作的领导责任,检查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及时到位,随时关注团队成员健康状况,出现风险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启动现场应急预案。

(五)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加大线上业务培训,夯实内功。通过协会及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建设的远程教育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目前疫情期间,合理利用时间,认真整理工作底稿。

(七)各机构应当加强疫情期间业务风险管理和安全教育。

(八)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若会计师事务所受疫情影响,无法实施核查验证的事项,导致程序执行不到位,执业人员应当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分析其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上述事项对审计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出具审计报告。

、应急防疫

(一)返岗员工在工作场所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经送医初步诊断为疑似病例或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或者在工作场所外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展开相关工作,立即报告确诊从业人员所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工作站,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车辆运送到治疗医院进行治疗。

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要整理提供所有在岗人员信息(包括健康信息和14天内旅居史与接触史),协助疾控部门开展防控工作前期准备,并对事发员工密切接触的办公、就餐、住宿等区域进行封闭管理,立即关停空调通风系统并开窗通风,立即对受影响的办公区域先行局部停工,分区域就地隔离人员,安排所有员工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等待专业处理。

)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发现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车辆运送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会计师事务所要协助做好隔离人员家庭照顾,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全面加强消毒防疫。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