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2016年度理事履职报告【彭昭富 非合伙人理事】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31 22:45:02   浏览次数:

履职人:彭昭富  (第六届理事会 非合伙人理事

  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2016年度作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合规情况

  自当选以来,参与协会活动严格以章程为指引,严守理事工作纪律,在理事职责范围内参与协会工作。

  二、参加会议情况

  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按协会安排,按时参加协会理事会各类会议,积极为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1、参加理事会会议6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方式会议4次。对会议表决事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客观公正行使理事投票权。

  2、2016年12月17-18日,参与行业发展研讨会。是次会议,与主管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理事会成员共同就第六届理事会下行业协会的发展与规划等进行了充分探讨。

  三、听取报告和调研情况

  2017年2月22-23日,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交流学习研讨会。对香港会计师公会在会员服务、专业培训、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留下了深刻印象,本人深受启发。

  四、自身学习及为行业提供服务情况

  1、认真学习章程和协会各项制度。

  当选伊始,就对章程和协会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学习,并与协会工作人员就新旧章程的主要区别和重要修订事项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通过系统学习,为正确履行理事职责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带队参加2016年度执业质量检查。

  受第六届理事会统一部署,自2016年11月28日开始,带领检查小组,对5家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能做到妥善处理被检查单位与检查小组的关系,准确判断、处理检查过程中形成的专业分歧,检查结果得到被检查单位的认可。

  3、参与会长离任审计事务所选聘工作

  受理事会统一安排,与理事会杨如生会长、刘洛副会长、薛建中理事一道,共同参与协会第五届会长离任审计的事务所公开招标评标,顺利完成事务所选聘工作。

  五、主要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新一届理事会成立后,因多种原因,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选聘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部分工作也受到一定影响,本人作为理事会成员负有一定责任。同时,因第六届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尚未成立,理事会各成员尚未分工,本人对协会具体工作的参与有不足。

  后期将在理事会分工明确后,根据工作安排,就所负责工作,积极听取、收集会员对所负责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反馈,力争在年内向理事会提交一份对所负责工作有价值的提案。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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