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人:彭昭富 2018年3月29日 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2017年度作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合规情况 自当选以来,参与协会活动严格以章程为指引,严守理事工作纪律,在理事职责范围内参与协会工作。 二、参加会议情况 自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按协会安排,按时参加协会理事会各类会议,积极为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1、参加理事会会议4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通讯方式会议1次。对会议表决事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客观公正行使理事投票权。 2、2017年5月,参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扶持及会计人才培养政策研讨会。是次会议,与主管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理事会成员共同就如何加大行业扶持进行了充分交流,并提出建议与意见。 3、2017年11月,参加条例修订研讨会,为出台一部更科学合理的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打基础。 三、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就任协会非合伙人理事一年多来,本人自认为,能够以一个党员理事的标准要求自己,站在注册会计师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提出意见,忠实履行理事职责,坦荡自己的言行。履职过程中,将理事职责与本人的本职工作、本人所在的事务所合理分隔,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占用、动用、利用协会资源和便利条件为本人的本职工作、本人所在的事务所谋取任何利益。 四、为行业提供服务情况 1、组建理事会下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召集召开委员会会议,主持修订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工作规程。 2、向主管部门、协会提出《关于清理非法会计师事务所的措施建议》,得到主管部门和行业的积极响应,对净化行业环境发挥了一定作用。 3、带队参加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巡考。 4、参与行业廉洁自律工作。 五、主要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负责的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开展工作尚不理想。 2、“听取、收集、反映”会员们的意见、建议、诉求做得还很不够。 在剩下的一年多任职期间,我将在协会的统一安排下,对照竞选承诺,尽力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