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等三项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质量管理准则的各项要求,推进准则贯彻实施到位,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定于10月19日全天,20日上午举办“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线上培训班”。本期培训要求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合伙人或负责人参加,其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质量管理合伙人或负责人必须参加。通知详情请查阅附件。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