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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指标初步评分反馈及异议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11-23 17:01:56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22〕122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我会于202210月至11月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目前初步评分工作已结束,现将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指标初步评分反馈及异议核查工作

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初步评分查询

通过事务所账号登陆电子报告中心系统erc.szicpa.org”分级分类报告查询功能查看。

二、 初步评分异议申请

请下载并填写《事务所单项指标分数复议申请(附件一),发送电子版与盖章版扫描件至邮箱SZICPAFJFL@szicpa.org,邮件请备注事务所名称

三、 注意事项

(一)指标6项至11项和第17项至22项为现场专家评价内容,事务所现场已确认并盖章,针对上述指标异议申请,将对评价分数进行核对。

(二) 大型事务所、中型事务所、小型事务所划分

根据《办法》第四十四条,大型事务所为2021年全年业务收入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中型事务所为全年业务收入在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亿元人民币以下;小型事务所为全年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2021年全年业务收入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业务收入排名”的通知》(深注协秘字﹝2022﹞43号)为准。

四、 时间安排

初步评分异议申请请于2022年1128前提出,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无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徐老师 0755-83515415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122   

 

附件1 《事务所单项指标分数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