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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行党﹝2017﹞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扎实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02 09:35:55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扎实做好会计师

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

2009年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全部理顺。2016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按照《通知》精神和属地党委组织部门的部署,集中推进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更加扎实地做好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实现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重要意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关系到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贯彻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重要行动,是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新的重要任务,也是巩固提升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动态全覆盖成果,进一步深化行业党建的重要举措。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把扎实做好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作为重要工作,高度重视,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努力使行业党建工作继续走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前列。

二、立足行业实际查漏补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要按照属地党委组织部门部署,切实对事务所进行逐户排查,全面摸清情况,以省级行业党组织为单位建立台帐,对照中组部文件要求和属地党委部署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巩固成果。确保实现事务所党的组织覆盖任务,做到应建尽建,重点推进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事务所实现组织覆盖。确保事务所党组织设置不断优化,单独组建率有明显提升,对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单独组建;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联合组建事务所数量(覆盖事务所一般不超过3家为宜),增强有效性;指导和支持正式党员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事务所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100名以上的事务所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确保从业人员30人以下、没有党员的事务所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保向这些事务所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者组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实现党的工作覆盖;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推进攻坚克难。省级行业党组织书记是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省级行业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专题研究部署,采取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专门力量攻坚的方式,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事务所尚未按要求实现组织覆盖的,要把任务分解到行业党组织委员,推进创新方式方法,“一所一策”,可通过发展新党员、引导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推进建立党组织;也可吸收在事务所工作但未转入组织关系的退休党员等,组建“拓展型”党组织;还可建立派出党组织等实现组织辐射覆盖,倒排时间,逐户落实。对优化党组织设置,行业党组织委员要分片联系督导,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着力提升单独组建率;对已经单独组建,但由于正式党员流动离开、党员一时不足3名的事务所,行业党组织要指定专人指导,采取派挂帮建、联建等方式,巩固组建成果。对党的工作覆盖,省级行业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及其联系事务所台帐,定期更新台帐,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作出调整,督促指导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职尽责,定期到联系事务所开展党的工作。省级行业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指导,跟踪验收销号,精准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于工作相对薄弱的地方和事务所,省级行业党组织负责同志要直接抓,深入调研督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将结合调研、统计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省级行业党组织,予以通报,必要时要约谈有关负责同志。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成果。要结合改进行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落实“注册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价时同步纳入重要指标”的“三同步”要求,动态掌握事务所和事务所党员变化信息,更有针对性地优化事务所党的组织设置,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保证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动态覆盖。对新组建的党组织,要继续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或组建责任人的联系指导作用,定期进行回访,重点指导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等工作,确保党组织活动能开展、作用能发挥。已建立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围绕保证政治方向、促进经营发展、凝聚服务群众开展活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职责和组织保障,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激励党建工作指导员更好发挥作用,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继续将各省区市行业党组织推进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进展情况纳入行业党建工作季度统计通报,并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省区市行业党组织开展排查摸底情况、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阶段性总结材料分别于2017年1月底和2月底前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情况统计台帐(格式)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