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告 >业内新闻

善用大数据信息 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27 12:36:38   浏览次数:

市财政委监督检查处处长  赖凌翔

近年来,市注协认真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责,并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和尝试,尤其在大数据建设方面有明显改进,今天这个防伪业务报备系统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相信,未来它能够更好地规范、管理并服务整个行业。市财政委作为监管部门,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开展电子报告备案防伪工作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电子化备案。近年来,市财政委检查发现,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没有进行业务报备,导致市财政委和市注协不能全面了解掌握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的情况。

目前,防伪业务报备系统即将上线。市注协推出的这项防伪标识管理很及时,既是对遵纪守法者的保护,也是对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执业准则的害群之马的有力打击。全市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认识业务报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游离于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管之外。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切实做好业务报备工作。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委在开展执业质量检查过程中,将重点关注事务所的业务报备情况,对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的事务所,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十七条严肃处理。

二、利用大数据系统实施精准监管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8]8号)精神,行政监督部门将结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材料,对发生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审计收费明显低于成本、注册会计师上年人均出具审计业务报告数量超过100份的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同一企业集团内多份子公司审计报告除外)列入重点核查范围,切实规范会计市场秩序。

由于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较多,监管难度较大,往年的“五年轮一遍”的检查方式的确已不合时宜。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充分利用防伪业务报备系统及大数据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提高监督效率。同时,对于被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我们将在市财政委官网予以公开,并将有关处罚信息推送至企业信用中心,切实提高违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因此,我们希望,全市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如实将出具的业务报告情况录入防伪业务报备系统,自觉接受市财政委及市注协的监督检查,不要企图通过弄虚作假、瞒天过海的方式来逃避监管。

三、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共同监管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业务报告,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设立、银行贷款、破产清算、纳税申报等重要的经济活动中,涉及市场监管、金融、国有资产、审计、税务等部门。今后,市财政委将依托防伪业务报备系统提供的第一手资料,尽快与其他部门建立定期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以及联合检查机制,改变以往各部门信息不对称、重复检查的被动局面,尽快形成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

我们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一定能够在执业过程廉洁自律,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自觉抵御各种利益诱惑,切实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营造更加和谐的执业环境,促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