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注协秘字[2018]9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帮助我市注册会计师执行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新要求,深入了解与学习会计准则的新变化,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深注协秘字[2018]42号文)的工作计划,我会特别邀请了财政部会计司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起草、制定的专家授课,定于9月8至10日举办本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师资及方式
日 期 | 时间 | 课 题 | 教 师 |
9月8日 | 周六上午9:00-12:00 |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
9月8日 | 周六下午2:00-5:00 |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高大平 |
9月9日 | 周日上午9:00-12:00 |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高大平 |
9月9日 | 周日下午2:00-5:00 |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戎越 |
9月10日 | 周一上午9:00-12:00 |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戎越 |
签到时间:9月8日上午8:30-9:00; 培训方式:9月8-10日两天半全脱产集中培训,现场需考勤。 |
二、参加对象与人数
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优先)或高级经理,以200人为限。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深圳市五洲宾馆深圳厅(A座2楼);
培训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6001号,酒店总机:82938000。
四、报名方式
请于9月6日前登录我会官网首页“会员服务中心”报名,是否报名成功,以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并接收到报名成功短信息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的人员于9月8日上午8:30-9:00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成功短信息到培训点报到,并可领取会徽,已有会徽的注册会计师请佩戴出席;
2.一经报名不得缺席,除特殊情况以外,如需请假,应以事务所名义于9月6日前上报请假证明到协会考试培训部备案;
3.参加我会继续教育课程,可计算相应学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考试培训部 何女士
联系电话:8351541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