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注协秘字〔2022〕75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上报的2022年内部培训资格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关于印发<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会协〔2022〕9号文的相关规定,我会对申请2022年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以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2022年内部培训资格
以下会计师事务所已具备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不分先后。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8.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9.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咨询电话
考试培训部:83515411、83515438;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