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0 18:20:15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齐麟睿、梁艳、何志坚、徐敏,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董建华、张璐、刘婷、侯玉昆、崔贺杰:
齐麟睿,女,1993年04月14日出生,原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号码474703530014。
梁艳,女,1987年09月02日出生,原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号码474703530007。
何志坚,男,1973年10月05日出生,原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号码474703530011。
徐敏,女,1976年12月20日出生,原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号码474703530003
董建华,女,1970年11月26日出生,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号码230000112002。
张璐,女,1968年09月12日出生,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230100690005。
刘婷,女,1987年01月11日出生,原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474702470016。
侯玉昆,男,1977年03月18日出生,原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474702470003。
崔贺杰,女,1991年07月03日出生,原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47470247000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的要求,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原定于2024年9月至10月,对你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市注协多次致电尝试联系你所(你),均无法与你所(你)取得联系。同时,市注协检查组前往你所经营场所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地址不实。
鉴于上述情况,市注协已于2024年11月30日通过公告形式,向你所(你)送达检查通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满你所(你)仍未配合检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六十六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相关规定,市注协于2025年1月21日通过公告形式,向你所(你)送达惩戒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及申诉期满,市注协未收到你所(你)反馈材料。经市注协第七届理事会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并向第八届理事会报告,对你所(你)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因多次尝试,均无法与你所(你)取得联系,现向你所(你)公告送达惩戒决定书,请你所(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市注协领取,公告期满视为已送达。你所(你)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8个工作日内,向市注协第八届理事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提起申诉,提交书面申诉材料。你所(你)提起申诉的,不影响惩戒决定的执行。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