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简化会员证书领取流程,根据《关于电子非执业会员证正式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会协〔2020〕34号)《关于进一步督促非执业会员领取电子会员证书的通知》(会协〔2025〕123号),现关于非执业会员电子会员证书领取温馨提示如下,望各位会员知悉并及时下载: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的培训安排,2025年10月15日至16日将开展中注协第五期在线直播培训班(本年度最后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妇女的凝聚力,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拟成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行业妇联),并于2025年10月召开行业妇联成立大会暨行业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重点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120号)的要求,中注协将在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系统中增设人脸识别功能,以验证注册会计师身份信息,增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效果。为满足人脸识别功能技术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加强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拟组织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切实打造一支“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行业领军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10月14日至23日举办2025年第九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晋升合伙人培训班),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深圳可申报2名合伙人参加培训,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报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38号)工作安排,2025年9月3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系统将按时关闭,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根据《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4〕17号),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现予印发,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深圳市财政局联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对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以组建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库。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3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的要求,我会组织开展了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经审查,4028名注册会计师通过检查(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向我会反映。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的培训安排,2025年9月17日至18日将开展中注协第四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会协〔2024〕101号)的规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已对我市申请人提交的《“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申请表》进行审核及报中注协进行复核,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会审议同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9月16日至25日举办2025年第七期、第八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一般合伙人培训班),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深圳可申报2名合伙人参加培训,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报名。
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8月20日(星期三20:00)截止,准考试下载打印入口将准时关闭,错过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妥善保存电子文档并打印若干份备用,以免丢失。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要求,多年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立足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全局,围绕深圳“双区”建设,持续深化行业自律监督,通过执业质量检查净化市场执业生态,为深圳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