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规范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保证执业质量,财政部制定了《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现予印发,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机构自愿实施。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5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2025年度深圳市正高级、高级会计师申报指南》文件要求,符合《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高级会计师破格申报条件的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须填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工作经历表》(以下简称《工作经历表》),为协助会员做好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监管发现,独立性缺失已成为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回应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关注,财政部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以下简称独立性准则),对独立性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在审计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防止经济利益、人际关系或外部压力等因素影响职业判断,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关爱补助与慰问办法(试行)》(粤注协〔2025〕28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切实落实行业人文关怀政策,精准帮扶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关爱补助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规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考生的成绩进行了复核,现将成绩复核结果公布。请考生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或使用手机扫描公告所附二维码进入移动端,查询本人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结果。
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资深会员评定工作方案》,经个人申请,事务所审核推荐、会员注册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审核初选、资深会员评议小组审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名单》,现予发布。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已发布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在此,向所有通过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表示祝贺!现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电子合格证书下载及办理会员入会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 :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审计工作,提升行业审计实务水平,帮助各单位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审计要求与操作要点,现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举办2026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审计培训会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业务实际积极组织已承接或有意向承接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人员报名参会。
为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财会〔2023〕5号)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工作部署,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提高审计市场透明度,更好满足社会公众需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透明度报告披露指引(试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要求,全面展示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成果,加强行业内经验交流借鉴,正面宣传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价值与贡献,营造良好行业发展氛围,现面向全行业征集高质量发展相关成果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基层团组织、各有关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共青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