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深圳市财政局联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对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以组建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库。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3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的要求,我会组织开展了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经审查,4028名注册会计师通过检查(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向我会反映。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的培训安排,2025年9月17日至18日将开展中注协第四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会协〔2024〕101号)的规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已对我市申请人提交的《“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申请表》进行审核及报中注协进行复核,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会审议同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9月16日至25日举办2025年第七期、第八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一般合伙人培训班),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深圳可申报2名合伙人参加培训,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报名。
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8月20日(星期三20:00)截止,准考试下载打印入口将准时关闭,错过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妥善保存电子文档并打印若干份备用,以免丢失。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要求,多年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立足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全局,围绕深圳“双区”建设,持续深化行业自律监督,通过执业质量检查净化市场执业生态,为深圳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财会行业和档案行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就深圳市第十五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5年深圳技能大赛——档案数字化管理师(电子会计档案管理方向)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76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2024年度)我市非执业会员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将于8月5日开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8月12日至21日举办2025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深圳可申报2名合伙人参加培训,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报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20号)相关规定,经会计师事务所上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研究,同意我市15家会计师事务所(详见附件)具备2025年度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以下简称内培资格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障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顺利举行,及时处理计算机考试环境下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故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就计算机考试环境下的故障处理办法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相关要求,注册会计师每年累计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网络培训学时最多可确认24个学时。未完成规定学时的注册会计师将无法通过年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推动行业文化软实力建设,丰富从业人员文化素养,我会将举办第四十六期CPA文化大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