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注协秘字〔2022〕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1号的规定,结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深圳市通过2022年度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本年度可以继续执业(下列名单不包括2022年新注册、外地转入未参加深圳市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详见附件)。
在此公告上未刊登名单的注册会计师,自即日起应当暂停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待符合2022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条件,并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协会官网上公告方能执业。
注册会计师必须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方可执行其法定业务。社会公众如发现下列专职注册会计师有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报,举报热线83515440。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