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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办法(修定)》征求意见座谈会暨2024年分级分类第二次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9-05 18:03:50   浏览次数:


2024年9月2日上午10点,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暨2024年分级分类第二次会议在协会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为对《办法》进行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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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孙洪军出席并主持会议,考试培训部主任李一博、党群工作部主任朱艳、监管部主任朱艳、信息技术部副主任徐佳欣参加本次会议。会议邀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朱蓉、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欧阳春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声宇,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庆刚,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大为,深圳中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梁秉奇,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陈逸云,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张汉斌,深圳中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定辉。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信息技术部员工陆夏琳、信息技术部员工郑灏健。

孙洪军秘书长对各事务所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分级分类工作背景和开展过程进行了介绍。他强调,事务所分级分类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务所分级分类工作旨在促进行业廉洁自律监管,推动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建设,引导事务所强化业务质量、加强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分级分类工作已顺利开展两年,今年将进行正式实施,《办法》将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最新的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以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财政部、中注协行业信息化规划总体要求,今年的分级分类工作将采用信息化的方式开展,不仅提高了专家的评价效率、减轻事务所参评负担,同时降低了分级分类工作的成本,提高分级分类工作全流程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徐佳欣副主任就此次分级分类工作进展、系统化框架和流程设计进行了介绍。事务所代表对信息化开展分级分类工作表示充分认可,表示将支持分级分类工作的开展。

会上,事务所代表们积极发言,充分交流,各抒己见,就《办法》中的评价规则、等级划分、评价程序、结果运用、附则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对执业能力、执业质量、诚信守诺、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满意度评价、加分项等评价维度提出了全方位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建议《办法》中考虑增加履行社会责任等维度,鼓励行业积极参加公益慈善,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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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协会将继续完善《办法》内容,做好修定工作,进一步落实好2024年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工作,提高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平性,在行业内树立质量发展导向,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和服务功能。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