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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注协与北京注协合作举办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热点难点培训班(二)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21 17:05:42   浏览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注协与北京注协2021年111日—5日合作举办“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热点难点培训班(二)通知转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1.培训方式:在线直播;

2.培训时间:11月1日至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试课时间:10月29日下午13:00—17:00。学员在开始培训前可登录听课页面进行电脑、手机端环境测试。

二、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名额上限为15000人,报满为止。

三、培训内容

1.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力量—学习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

2.“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解读;

3.小企业审计案例分析;

4.中小企业智能化财务工具应用;

5.财政投资绩效评价实务与案例分析;

6.中小企业理财与节税筹划;

7.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拓展与理财方案设计;

8.企业会计准则解读与案例分析;

9.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涉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内容讲解;

10.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工具开发与应用。

四、授课师资

中央党校、财政部和事务所等专家。

五、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1027

六、报名方式

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单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各地注协于1028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确认后学员方能参加直播培训。

七、听课流程

电脑、手机端收看网址:http://v.bicpaedu.com/。已报名人员打开页面点击“登录”按钮后,按照提示输入“执业证书号”及“姓名”后进入听课。

(提示:请在正式直播开课前15分钟进入直播系统。报名成功的学员,可在11月30日前收看直播回放。)

八、学时管理

全程参加直播或完整收看回放的,按继续教育40个学时记录。

九、学习纪律

1.请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课堂学习纪律

2.直播内容仅作为个人和事务所学习培训之用,禁止私自公开

3.违反上述规定者,有关系统记录通报所在地注协,相应记入会员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人:刘栩,电话:(010)88250164邮箱:liuxu@cicpa.org.cn

北京注协考试培训部联系人:高晶,电话(010)88221117邮箱:kpb@bicpa.org.cn。

听课技术支持:(010)62973366—8112。

报名技术支持:(010)88250337(0338)。

深圳注协考试培训部:83515411、83515438。

附件:《关于中注协与北京注协合作举办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热点难点培训班(二)的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