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2 16:32:20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会计师事务所,全体会员:
现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征求<深圳市个人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详情请见附件。
请于2021年12月3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004室(邮政编码:518034;联系电话:830583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pcs@sf.sz.gov.cn。
附件:《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征求<深圳市个人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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