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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1-07 19:46:47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22]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新冠病毒出现新的变异,我市面临较大的境外输入风险及国内疫情传播风险。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慎终如始做好行业人员出行疫情防控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压实单位和个人责任,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慎终如始、毫不松懈落实好外严防输入、内严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保持防疫力量和资源持续投入,抓实抓细人员出行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或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责任到位,分工到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做好追溯源头、切断链条、抓实检测,有序组织员工参与疫苗接种工作。在人员防疫防护、办公区域消毒、防疫物资保障、远程在线办公、外勤工作管理及防疫宣传教育等方面统筹布控,严格做好防控工作。

三、从严把握人员出行疫情防控的基本原则

严格离深管理。积极响应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月7日发布的通告: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确需离深的,自1月7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要求。”“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等要求,严格做好人员离深管理。

(二)严格个人防护。密闭式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办公室、住宅多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以及工作、家庭环境的清洁卫生。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提倡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线上或视频的方式举办年会、展会、大型研讨会、讲座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制定周密的防疫工作方案,活动举办期间,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四)接种新冠疫苗。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四、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引导全体员工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教育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串门、聚餐。在公共场所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个人体温监测、信息登记。凡有接触或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返回深圳的,应主动向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及单位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应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后,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就医途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强化执业活动管理

(一)提倡远程办公。尽最大可能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服务与远程办公,在遵守准则、做好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对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的项目承接、客户沟通、资料收集、报告撰写及审核等工作,可采用包括电话、电子邮件、语音和视频工具、内部视频和电话会议平台等远程方式开展。如无十分必要,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二)审慎开展外勤工作。对于疫情缓和地区及本市具备开展现场工作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协商,充分了解外勤所在地疫情状况、当地防疫措施及客户的防控要求,知悉对接人员的健康情况,并制定现场应急预案。严控出差人数,做好往返途中乘坐交通工具的防护工作。加强项目团队现场防控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履行好现场防疫工作的领导责任,检查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及时到位,随时关注团队成员健康状况,出现风险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启动现场应急预案。

、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

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措施及成效。

疫情防控关乎您和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安全,希望广大会员和从业人员同心协力、众志成城,继续保持高度警觉,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防护不放松,全面抓防控、全力抗疫情。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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