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
启动 2022年第二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
伙人培训班)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二)在综合评价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附件2)担任高级合伙人或资深合伙人。
(三)身体健康。
(四)最近 3 年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报名。本人所在单位最近 3 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报名。
二、 报名程序
中注协负责管理 2022年第二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省级注协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承担培训工作。
(一)名额和班次。2022年第二期培训班各地合伙人数量分配(详见附件3),深圳市可报两名合伙人。
(二)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2 年第二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申请表(高级合伙人培训班)》(附件4)有关内容,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总所同意后(盖公章),报总所所在地省级注协。
(三)报名审核。请相关事务所于8月12日前提交相关资料到我会考试培训部审核。
(四)复核。中注协复核省级注协报送的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省级注协补报名,补报名后仍有空余名额的,由中注协统一调剂。
三、培训安排
2022 年第二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计划于 8 月中下旬开展集中培训,培训人数 120 人,培训时间为 10 天。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方式另行通知。
四、费用安排
按照《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学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其他
1. 请参加培训的合伙人,及时关注及严格遵守上海会院的防疫要求。
2.联系方式
深圳注协:考试培训部何老师0755-83515411、林老师0755-83515438;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李老师010-88250156,电子邮箱:cpalingjun@cicpa.org.cn.
上海会院:综合培训部王老师021-69768667,电子邮箱:wx202@snai.edu。
附件:
1.中注协《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3.2020年第二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计划
4.2020年第二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申请表(高级合伙人培训班)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