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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5-24 16:56:32   浏览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加强行业正面宣传,树立行业正面形象,量化行业在服务国家建设方面的成果及贡献,突出展现行业价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填报工作的通知》,现中注协正组织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填报,各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积极组织开展填报工作,有关填报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行业价值宣传工作与行业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通过展现行业价值,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行业价值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扩大行业社会影响,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有助于营造行业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吸引和留住人才,改善执业环境,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各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担当作为。各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在本所内部统筹安排开展填报工作,按照指标注释和填报说明(详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对应填报模块)进行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填报对象与内容

(一)填报对象为深圳地区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由总所统一填报。)

(二)填报内容为《行业贡献统计表》所有指标,业务情况统计时间为2022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如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某项业务,对应项目留白即可。

三、填报方式与时限

(一)采取系统填报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登录行业贡献统计采集模块完成数据及信息填报(请使用会计师事务所账号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点击行业贡献进入行业贡献统计采集模块填报)。

(二)填报时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9日。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一服务资本市场建设”部分的指标,填报对象为深圳地区新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指标涉及的数据除系统取数的指标外,请填报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与本所统一经营或使用同一品牌的其他专业机构的合计数

五、填报教程

https://share.weiyun.com/GCpeA9bB

六、填报咨询

中注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籽贤,010-88250180;马国芳,010-88250256;孙光耀,010-88250277;

系统操作技术支持:010-88250337(0338)QQ:2841421700、690973337

深圳市注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锦涛0755-82712551。

感谢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