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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颁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20 14:35:08   浏览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精神,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传播诚信文化,营造褒扬诚信、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财会〔2023〕5号)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颁发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颁发管理办法》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