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16:04:38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国务院印发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发〔2022〕13号),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财政部现就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的有关问题下发《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6号)。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