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拟注销(撤销)你们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3515412。
附件:拟注销57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名单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