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16:18:12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等文件,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强化行业自律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根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的部署安排,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的工作要求,深圳市注协在市财政局工作部署与行业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现深圳市注协拟从行业中招募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充实执业质量检查队伍,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3年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二)我市执业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业务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或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二年以上;
(三)熟悉会计、审计、企业管理、证券法规、信息技术等专业理论及实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二、报名程序
(一)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12日前邮寄纸质报名表至深圳市注协监管部。
(二)网上填报链接:“https://wj.qq.com/s2/14413441/97gw/”或扫下方二维码填报:
(三)报名程序需同时完成以上(一)纸质报名表与(二)网上填报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由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及专家库专家中抽取,报名参加本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可同时申请参选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库专家,入选专家库人员待深圳市注协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二)对参与本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有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以所为单位签订检查服务委派合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伊馨,0755-83515437。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 年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