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确认2024年度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11:25:26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3号文的相关规定,我会对申请2024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现确认12家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4年度的内部培训资格,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须严格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相关规定,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做好年度内部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组织工作,不断提升内部培训质量。

二、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应于培训结束后(12月31日前)根据我会《关于申请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要求,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年度培训计划和新建培训班导入培训人员学时数据,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我会。

三、联系方式,考试培训部83515411、83515438。  

附件:2024年度深圳市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名单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2024年度深圳市具有内部培训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按拼音排序)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6.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8.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12.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