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16:15:25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相关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拟注销(撤销)你们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30日。
请各相关注册会计师尽快到我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销手续。如有异议,请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3515412。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楼DEF 邮编:518009 传真:0755-83515379
官方电子邮箱:szzx1@szicpa.org 投稿专用邮箱: magazine@szicpa.org
联系电话:监管部:83515423、83515437、82712551
考试培训部:83515411、83515438
非执业会员服务:83515429,chloe@szicpa.org
执业注册服务:83515412、执业转所服务:83515440
技术支持 :010-88250337/0338 投诉举报:83515415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ICP证 :粤ICP备110519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