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16:54:18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报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材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市在加强企业会计准则闭环管理、推动准则有效实施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为持续强化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现就我市202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总结,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服务的企业在2024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

企业大类

企业小类

企业总数

其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数量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央企



地方国企



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



保险机构



证券公司



其他金融机构



上市公司

上交所主板上市



深交所主板上市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北交所上市




2.准则实施问题汇总,请提供2024年度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会计实务等工作中发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特别是那些具有普遍性、典型性或可能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

二、报送要求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4月7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方式

   1.2024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总体情况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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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准则实施问题汇总请具体参考附件1报送材料体例,发送至邮箱zhangqq@szicpa.org,邮件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准则实施问题汇总。

联系人:行业发展部张启琪

电话:83515417

邮箱:zhangqq@szicpa.org

附件1:《202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报送材料体例》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