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1 09:50:15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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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切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含分所)严格依照相关要求开展内部培训工作,结合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及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事务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自行组织内部培训或申请参加总所统一内部培训。
(一)申请自行组织内部培训
1.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以事务所 2025 年5月31日实际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
2.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3.设有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4.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二)深圳分所申请参加总所统一内部培训
事务所总所须已获得所在地方注协认可的内部培训资格。
二、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事务所请于6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我会。
(一)申请自行组织内部培训
1.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事务所内部培训制度。
(2)事务所内部培训计划(附件1)。
(3)参加内部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名单(附件2),后期新增的培训人员名单,在内部培训结束后统一补报。
2.提交方式
将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邮箱。
(二)申请参加总所统一内部培训
1.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总所内部培训资格,总所所在地方注协公示的内部培训资格相关文件及名单复印件,加盖总所公章。
(2)总所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需包括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课时等,加盖总所公章。
(3)填写《2025年深圳分所参加总所内部培训注册会计师名单》(附件3),加盖分所公章。
2.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邮箱。未提前申请报备的,原则上不予确认学时。
三、内部培训要求
1.根据中注协继续教育制度的学时要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时。
2.获批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参加总所统一培训的分所,应加强培训管理,严格培训秩序,做好培训考勤,提升培训效果。
3.获批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可结合本所业务特色,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内部培训,确保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同时培训内容需涵盖职业道德以及思政相关课程。
四、内部培训结束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事务所内部培训结束后,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行组织内部培训
1.内部培训计划内容有更新的须重新提交。
2.填写《2025年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完成内部培训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
3.注册会计师内部培训明细表,以表格形式提交,表格内容包括:每位注册会计师学习的课程主题、对应的课程学时数、参加时间、培训形式(面授或网络视频课程)、总学时数等信息,表格格式不限定,提交电子表格至相关邮箱。
4.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搭建2025年内部培训班并导入学时数据。内部培训结束后以“事务所账号”登录系统,在“继续教育执业”栏目中的“培训班管理”建班,由我会对所建培训班进行确认,事务所进行培训人员学时数据导入。最后,我会根据事务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统一在系统确认内部培训学时。
(注意事项:系统导入的学时数据须与《登记表》名单排序一致,以便后期确认。)
5.事务所完成内部培训后,须拟写培训总结,并导入系统。
6.为做好事务所内部培训考核工作,培训期间事务所需做好培训记录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现场面授培训的照片或录制的视频。
(2)线下、线上培训的签到考勤记录。
7.请将以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加盖事务所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勿修改表格格式)。
(二)参加总所统一内部培训
参加总所统一内部培训的深圳分所,有两种方式提交注册会计师内部培训学时材料(二选一):
1.总所所在地方注协进行系统操作
由总所统一在系统“继续教育执业”栏目中的“培训班管理”建班并导入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信息,总所所在地方注协通过系统进行“学时证明”操作(视同地方注协认可学时),我会进行学时确认。
2.由总所所在地方注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由总所所在地方注协出具的培训学时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填写《登记表》,表格名单排序需与开具的证明名单排序一致,以便核对。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三)填写问卷调查
为保证内部培训质量,内部培训结束后安排已经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wj.qq.com/s2/10413690/57e3/ 填写,无纸化完成“问卷调查”,可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问卷调查二维码
(四)内部培训报送材料及学时审核
根据中注协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开展的内部培训,须经地方注协评估,审核相关报送材料,对事务所的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确认。
五、其他
1.在我会申报并获批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展开定期考核。
2.事务所可根据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向我会提交证明材料申请豁免或减免当年继续教育。
3.提交申请材料的邮箱:31348565@qq.com。
4.咨询电话,考试培训部:何老师83515411、王老师83515425。
附件: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