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6 17:36:21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推进全市会计数智化转型,总结推广会计改革与发展典型经验,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案例基本原则、主题、结构、文字格式、案例授权和保密要求等统一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二、案例报送和遴选
(一)案例报送方式。
请于2026年5月30日前报送至邮箱magazine@szicpa.org
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电子稿、案例电子稿、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需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
(二)案例遴选。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组织会计领域专家等对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评审,并指导案例的后续修改完善。评审将综合考虑案例质量、重要性、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择优遴选优秀案例纳入我市会计案例库进行交流推广。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入库案例名称、报送单位、案例单位名称、案例作者名单等。
三、案例后续使用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将选出优秀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布,优秀案例入选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案例库,并择优推荐至财政部会计司。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强案例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校财会专业教育培养、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等领域的吸收和使用。同时,将通过邀请授课、开展访谈、集结成册等方式,运用案例成果,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学习交流。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拥有使用案例征集成果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郑工
联系电话:0755-83515410
电子邮箱:magazine@szicpa.org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