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9 09:29:08 浏览次数: 来源:深圳市会计学会
为准确把握新时代会计改革与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理论研究及会计实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前瞻性与导向性作用,更好为制定会计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持。经研究,市会计学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学术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一)选题标准
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研究成果应用价值,结合我市财政与会计管理工作实际,贴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会计改革的重点难点。
(二)研究方向
为做好学术课题研究立意和理论创新,现拟定以下研究主题方向,供课题组参考。
1.会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会计行业“双招双引”、行业扶持政策、优化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开展的研究。
2.新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服务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开展新法立法精神、配套制度衔接与实施路径研究;聚焦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与一体化管理、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执业质量监督及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业监管体制与跨境执业等方面开展的研究。
3.会计“数智化”。围绕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新形势下会计数字化转型、会计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研究;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难点、数据资产管理、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等问题研究;人工智能大模型与智能财务等数智化工具的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在行业领域运用等方面开展的研究。
4.会计管理改革与政企会计实务提质。对标全国、省、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深圳政府会计改革与企业会计管理实际。重点研究会计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路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转型、政府性投资资产核算规范化、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升、国资国企会计管理提质增效、财政会计治理现代化建设等应用性研究。
5.新经济业态下会计准则实施与内控风险防范。聚焦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深圳新兴产业特征,研究新业态、新模式下会计准则适配与落地难题。重点研究政府与企业会计准则难点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内控制度迭代优化、高校、公立医院、科研单位等行业成本核算指引落地、新业态收入确认、资产计量、风险预警与财务合规体系建设。
6.会计人才培养与建设。适配深圳先行示范区人才战略,聚焦高端会计人才梯队建设。重点研究新时代会计人才能力框架重构、数智化背景下会计职业转型、高端财会人才培育模式、深港会计人才交流培养机制、会计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基层会计队伍能力提升、会计人才基地建设等课题,服务深圳会计人才梯队高质量建设。
7.可持续发展背景下会计研究。围绕企业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ESG导向下审计研究、ESG信息披露、ESG表现对企业持续性创新的影响等方面开展的研究。
8.粤港澳大湾区会计融合发展。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三地会计师行业规则衔接机制、深港会计合作交流、会计师事务所“出海”跨境服务、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开展的研究。
(注:以上选题方向仅作为建议参考方向,具体题目由申请人自行拟定。)
二、申报立项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实行公开原则,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课题:
1.课题申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市会计学会会员单位、高级会员,我市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高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财会工作者均可参与申报。鼓励课题组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政策研究,鼓励财会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联合组成课题组申报。
2.课题组应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必须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并能独立完成课题。
3.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财会类经济类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承担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仅限组织申报1项课题。
4.课题组成员应具备扎实的财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且不得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课题组应按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深圳市会计学会2026年度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并于2026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市会计学会邮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对《立项申请书》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凡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委托撰写他人课题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撤销课题立项,3年内不受理该课题组成员申报课题,并录入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报告。
(三)立项要求
1.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研究成果应用价值,结合我市财政与会计管理工作实际,贴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会计改革的重点难点。
2.市会计学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确定课题立项名单,布置课题研究任务。课题立项实行平等竞争、择优立项。
3.立项课题确认下达后,课题组应根据立项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课题开展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题课题电子版发送至市会计学会邮箱(结题时间以立项通知时间为准)。
三、中期管理
课题组负责人负责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市会计学会的督促指导。课题组在结题前1个月将课题研究报告精简版(不超过4,000字)报送市会计学会,学会将跟进课题进展情况。
课题组不得随意变更课题研究方向及研究计划,不得拖延结项期限,对于违规课题市会计学会将不予验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变更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会计学会审批同意后进行变更。
四、课题验收与评审
(一)验收材料
课题组应在立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报送至市会计学会。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和查重报告(查重报告为完整版论文经“知网”平台检测的重复率报告)。如课题研究成果有公开发表论文或省、市领导批示等相关材料可一并提供。
(二)课题评审
市会计学会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学会《学术研究成果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组织专家从课题研究目的、意义、内容及学术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审,出具是否通过验收意见。课题评审从严把握结题标准,质量不达标的课题不予验收。
(三)课题激励
根据课题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组织奖,并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1.择优在学会刊物《深圳财政与会计研究》结集采编,推荐参加中国会计学会、广东省会计学会及其他各层次论文评选交流活动。
2.课题成果可作为申报材料在深圳市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中予以认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会计学会
2026年9月22日
(联系人:冯广宇,电话:13434466299,电子邮箱:szkjx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