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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邱若琳等21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08 17:04:27   浏览次数:

深注协秘字〔2023〕1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的申报注册会计师注册的申请收悉。经形式审核,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注册管理委员会同意邱若琳等21人符合注册会计师任职条件,同意他们在其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业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下10人新批首次注册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邱若琳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周楚洪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杨佳玮  唐媚    谢露    任嘉乐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王振洲

深圳市锦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贠敬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俞婉清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欧方阳

同意以下10人非执业会员转执业注册

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梁艳    宋普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吴安林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罗薇    袁玲玲

深圳市度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游华丽

深圳市正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凤明  员秋月

深圳亚太国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白广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呼航彪

同意以下1人重新注册

深圳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周亚楠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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