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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 深圳正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正式合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06 13:44:47   浏览次数:


日前,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正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罗泽民、彭昭富向市财政局及我会报告,两家所已于2024年1月底签署协议,自2024年1月起正式合并,以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继续经营。由彭昭富接任新兴粤所首席合伙人,负责事务所日常管理。正宏所在处理完相关事务后注销。

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以及协会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听取了汇报。

兴粤所于19937月成立,原为广东省审计厅驻深特派办下属单位,是1997年依法改制的首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汇报会上,兴粤所所长罗泽民表示,2023年深圳市发布了深财会〔2023〕71 号《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鼓励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对本 (外) 地机构实施兼并重组、吸引其他团队加入机构等途径做大做强”,并召开了规模盛大的高质量发展大会,为此深受鼓舞,并积极谋划。还具体介绍了兴粤所三十多年来的专业历程,分享了如何顶住市场利益诱惑、守住职业底线、“打铁还需本身硬”的心路历程,以及做精做优的执业理念。并期望与正宏所合并后,在做大做强方面也能有所作为。

新任首席合伙人彭昭富表示,兴粤所三十年如一日,坚持做专做精的执业精神,以及罗泽民所长严谨的工作生活态度,都值得尊重和学习。为了响应做大做强的行业发展号召,积极主动与兴粤所合并,整合两家事务所的专业优势,继续发扬专业精神,实行统一管理,力争让兴粤所这块老招牌焕发新的活力,把兴粤所做成“有专业、有情怀”的百年老店。

市财政局会计处有关负责同志对两家事务所通过合并做大做强的做法以及办所理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兴粤、正宏所合并,是深圳本土中小所积极行动落实71号文有代表性的第一家。期望新兴粤所坚持办所理念,始终不忘初心,坚持专业胜任,行稳致远,在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方面都有所作为,同时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策略、在事务所信息化方面下功夫。

协会秘书处领导班子对两位所长的汇报表示欢迎和祝贺。同时表示,兴粤、正宏所以实际行动落实71号文件精神,开了一个好头,协会将全力支持。同时强调,新兴粤所要时刻坚持党的政治引领,把好廉洁自律关,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全面发展;还要做行业发展的义务宣传员,把行业的正能量传递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