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CPA考试 >最新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202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27 17:18:01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现将202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附件1)转发你们。持有港澳台外籍身份证件的考生,选择北京考区上海考区进行考试的,选择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网上资格审核及交费确认(深圳报名流程请见附件2)

 

附件:

1.202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深圳报名指引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