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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24 14:15:33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现将《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转发给你们,后续会有深圳考区的报名简章发布,准备在深圳考区参加考试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生请关注深圳注协官网及公众号的报名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名缴费。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2月24  

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

2021年第2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附件: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12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