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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执业与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6-29 14:45:46   浏览次数:

各位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为切实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7号),坚持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系统观念,继续教育将使用全国统一行业继续教育系统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在册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二、继续教育制度学时要求

1.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详情可查阅附件1)要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每个周期的40个学时中,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直播课程也可视同面授课程)

2.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详情可查阅附件2)要求,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三、培训时间

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的培训截止时间:202312月31日。

四、培训方式

(一)线上网络培训

1.学习对象: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2.学习平台中注协官网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入继续教育在线”学习。

3.课程:中注协研究制定培训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北国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上国会)、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厦国会)分别提供录制网络课程

3.注意事项:

(1)三家会院当年只能三选一进行学习第二年可重新选择;

2)建议使用360、谷歌、IE(IE8以上版本)等浏览器;

3)每个课程学习结束后必须进行评价,未完成评价的暂不记录学时

4)如在网络课程学习中出现非正常退出系统,刚完成的课程学时系统将在第二天统一更新

(5)完成网络视屏课程后,请及时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继续教育”栏目里的“学时查询”查询学时情况(“执业会员”网络视屏课程学习限记录24个学时)

6)忘记登陆密码的会员可查阅操作指引(网络视频学习操作指引附件3);

7)三家会院的网络视频试听课程不记录学时。

(二)线下面授培训

1.中注协举办的其他面授或直播培训。相关通知请关注中注协官网、公众号,或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注协官网转发的通知。

2.深圳注协举办的线下面授课程。深圳注协将计划举办高端人才培训、合伙人培训、专题讲座、新批注册会计师培训、“会”乐大本营沙龙、联合培训等面授课程,具体培训通知详情请关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3.注意事项,继续教育制度要求执业会员每年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面授课程培训对象主要为执业会员,请非执业会员以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网络视屏学习为主。

五、报名学习方式

(一)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

登录中注协官网首页,点击继续教育在线“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栏目登录口:https://cmis.cicpa.org.cn/#/login,以个人账号登录学习网络视频学习操作指引见附件3中注协其他线下面授课程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报名。

二)深圳注协线下面授课程

线下面授课程以深圳注协官网通知报名方式为准。

六、培训费用

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培训费用如下:

1.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由深圳注协向三家会院按培训人数统一支付。

2.非执业会员:培训费用80元/人。由本人在学习平台直接网上支付到所选择的国家会计学院。发票可在学习平台页面的“发票管理”栏目进行申请。

七、学时记录

1.完成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的网络课程将自动记录在平台及“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将次日更新学时数。不记录在深圳注协“会员服务中心”平台。

2.中注协举办的其他各类培训,完成培训后学时将自动记录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3.深圳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完成培训后学时将自动记录在“会员服务中心”,本年度全部培训结束后由我会统一导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导入的学时将在系统自动累计。

八、注意事项

1.报名中注协举办的面授或直播培训,不得无故缺席。为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严肃培训纪律,自2021年8月起,三家会院将建立失信学员名单,对已报名无故不按时参训的学员,纳入失信学员名单。学员自列入失信名单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中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员报名后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出具书面假条,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2.会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本人听课和参加考试,如发现造假,有意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同时载入诚信档案。

3.非执业会员需申请豁免或减免的(详情可查阅附件2),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豁免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减免学时提交相关资料到我会考试培训部申请(当年豁免或减免累计不超24个学时,不满足40个学时)。超时无法进行豁免或减免的审批确认。错过申请时间的请完成当年4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

4.本年度转出市外并参加过深圳注协培训的执业会员,可开据学时证明,请提交学时证明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4到深圳注协考试培训部办理。在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或参加中注协其他培训的学时,将直接记录在系统,无需开具学时证明。

5.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次年根据会员部相关年检通知要求进行年检。

九、服务热线电话

1.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出现的技术问题咨询010-88250337、010-88250338。

2.三家会院咨询电话

北国会:400-063-0318

上国会:400-900-5955

厦国会:学习、业务问题咨询电话0592-2578122、0592-2578195,QQ:2673709629、18375885,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92-2578336,QQ:172240386。

3.深圳注协

考试培训部咨询电话:83515411、83515438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

3.继续教育在线网络视频学习操作指引

4.学时证明申请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