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我会本年度培训工作计划,2018年度我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注册会计师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在册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课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利用因特网为我市注册会计师提供远程培训课程以及相应后续支持服务。
1.培训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培训学时:执业会员50学时,非执业会员25学时。
3.培训课程:请登录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点击“会员服务中心”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报名。
4.服务热线电话: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010-6450525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4009-005-955
三、培训收费方式
1.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培训费由市注协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按培训人数统一支付。
2.非执业会员:培训费用为70元/人。非执业会员本人通过网上支付、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二者选其一),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具对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四、结业方式和学时确认
1.执业会员:学完规定学时的培训课程即可参加考试,考试仅提供3次机会,考试合格即获得培训课程相应的学时,培训学时自动记录在“会员服务中心”无需打印结业证书。
2.非执业会员:学完规定学时的培训课程即获得培训课程相应的学时,培训学时自动记录在“会员服务中心”无需打印结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不得少于30个学时。(执业会员每年需完成50个学时,非执业会员每年需完成25个学时)。
2.注册会计师参加我会组织的网络培训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本人听课和参加考试,如发现造假,有意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同时载入诚信档案。
3.执业会员提供2018年培训,非执业会员提供2010年-2018年的培训。
附件: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