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29号)要求,我会决定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根据中注协分配名额拟推荐17名资深会员候选人(含执业和非执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一)资深会员的一般条件
1.入会10年以上(含10年),执业会员入会时间自注册会计师注册之日起计算;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
3.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遵纪守法,从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对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会员,不得参加中注协资深会员评定。
(二)资深会员(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3)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在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国际化发展和诚信执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参加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2)担任过省部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3)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证书。
(三)资深会员(非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3)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参加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2)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著作(含翻译国外审计、会计类著作和文献),或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
(3)担任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4)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证书。
二、评定程序
(一)会员个人申报(截至2021年9月30日)
执业会员由事务所按照评定标准组织申报,以所为单位将候选人推荐名单和相关资料上报市注协。
非执业会员请直接将相关资料上报市注协。
已评定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注协审核
我会将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将初步人选提交注册委员会、理事会审议后上报中注协。
(三)中注协评定、发布
三、时间安排
申报对象请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需申请人手写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至协会会员服务部,电子版(文件以“姓名_所属单位_执业/非执业资深会员申请”命名)发送至jxu61@szicpa.org。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3515415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