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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23年IPO专业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31 09:48:32   浏览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承接相关业务的能力和抵御重大风险的能力,根据2023年我会继续教育计划,将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23年IPO专业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9日报到,11月10-11月14日(周至周二,共5上课,11月15日回程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地址:上海市蟠龙路200号(上海市盈港东路777号)  

二、培训课程安排

培训时间

课题与师资

11月10日

(周五)

课题:并购重组交易结构设计、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专题

讲师:郭丽华

11月11日-12日

(周六、日)

课题:IPO不同板块选择与IPO过会关键因素及典型案例,集团公司上市主体选择及业务重组与发展规划

讲师:沈老师

11月13日

(周一)

课题: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上市过程中的税务规划

讲师:谢伟锋

1114

(周二)

课题:如何在不确定的证券市场中寻找确定性的投资机会

讲师:时建龙


三、参加对象与人数

培训对象为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合伙人优先),限报50人。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请于11月7日前以“会计师事务所“账号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cmis.cicpa.org.cn/#/login),在“培训班报名”栏中选择对应该培训班点击“报名”,给本所需要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统一报名,报名后由我会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及联系方式更新操作流程查阅附件1

2.报名的会员请及时核实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以免无法接收我会统一发送的培训短信如需更新请以注册会计师个人账号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login_achieve/login?v=7.2)的个人基本信息里进行修改修改后将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更新。

五、费用标准

1.本次培训费用由我会承担,学员食宿费用及自行前往的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或自己承担。

2.学员安排入住学员公寓,住宿费280元/人/天(单人间),用餐标准120元/人/天(早、中、晚餐费),报到时在学院注册中心交纳费用。

3.食宿费发票由学院注册中心开具。

六、培训注意事项

1. 报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学院靠近虹桥机场和虹桥火车站,约10公里)。

2.本次培训班为封闭式培训,学员务必注意出行安全,保证准时准点到达指定位置,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随意请假、旷课,如学员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请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3.请携带个人生活用品。

4.学院校园地图(附件2)。

七、其他

1.完成本次培训可计算40个面授学时

2.根据中注协继续教育制度要求,会员每年须完成培训40个学时,其中执业会员要求面授培训每年不少于16个学时,网络视屏课程限记录24个学时。

3.因名额有限,如已报名人员因故无法参加的,须提前与我会工作人员联系取消,以免占名额。

4.联系方式: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总机:021-69768000;

深圳注协考试培训部:0755-83515411 、0755-83515438。

 

附件:1.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操作流程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校园地图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