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注师法宣贯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6 15:51:01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是注册会计师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10 号)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精神,切实助力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准确掌握新法各项规定、提升依法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水平,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注协)工作计划,定于近期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新注师法宣贯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8月23日至27日,其中8月23日报到,8月27日返程。

2.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丽苑街9号)。

二、参与对象及名额

培训对象为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人,约60人。

三、培训安排

日期

时间

课程名称

8月23日

学员报到

8月24日

08:30-09:00

开班式

09:00-12:00

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与核心价值导向

14:00-17:00

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治理体系与监管格局的影响

8月25日

09:00-12:00

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重点制度解析

——注册管理、事务所治理与法律责任

14:00-17:00

新法实施重点难点问题与实务应对

8月26日

09:00-12:00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检查

整改要求

14:00-17:00

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典型案例分析与行政监管风险防控

8月27日

学员返程

四、费用标准

1.本期培训班培训费由深圳注协承担。学员食宿费用及自行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学员本人承担。

2.学员安排入住学员公寓,食宿费460元/人/天(单人间),报到时在学院注册中心交纳费用。食宿费发票由学院注册中心开具。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8月19日(星期三)17:00前。

2.报名方式:

1)以会计师事务所账号统一报名。

“会计师事务所”账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培训班报名”栏中选择对应的培训班点击“报名”,为本所需要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统一报名。

2)以个人账号报名。

执业会员(含协会代管人员),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继续教育”的“培训班报名”里选择对应的培训班进行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s://cmis.cicpa.org.cn/#/login。(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4)注意事项。

报名后统一由深圳注协进行审核确认,系统已显示确认的即为报名成功,请按通知相关要求准时报到。

3. 个人信息修改:

如需更新,请以注册会计师个人账号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将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更新。

网址:http://acc.mof.gov.cn/login_achieve/login?v=7.2

4.操作流程指引:报名及联系方式更新的操作流程请查阅《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 报到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丽苑街9号)。

1)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前往学院。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距离学院约7公里,建议乘坐的士:

机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费用约27元起,耗时约13分钟。

2)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前往学院。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距离学院约75公里,建议乘坐的士:

机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费用约185元起,耗时约1小时15分钟。

2.学员务必注意出行安全,确保准时准点到达指定位置,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随意请假、旷课确有特殊情况要请假的,请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离队

3.根据继续教育制度有关要求,执业会员每年须完成40个培训学时,其中面授培训每年不少于16个学时,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网络视频课程学习限记录24个学时。完成本次培训可计算24个面授学时。

4.因名额有限,如已报名人员因故无法参加的,须提前与深圳注协工作人员联系取消,以免占用学习名额。

联系方式:王老师0755-83515411,罗老师0755-83515379。

特此通知。

 

附件: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操作流程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8月6日